《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要求我国艾滋病防治要实现“三个90%”的防治目标,即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的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的《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也将三个90%作为艾滋病防治的具体指标,其中首先强调的是检出90%的HIV感染者。检测是艾滋病防治的第一步,扩大检测也是我国长期实施的艾滋病防治策略,只有及时诊断和发现HIV感染者,才能启动抗病毒治疗,减少HIV传播并改善病人的预后;只有在HIV病毒载量、CD4细胞计数及HIV耐药及时检测的保障下,抗病毒治疗才能有效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检测也是监测和血液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评估疫情和防治效果、新发感染判断、血液安全筛查等都依赖检测结果。检测是艾滋病防治不可或缺的科学工具和技术支撑,做好检测工作对我国艾滋病防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国内外艾滋病检测技术都有了长足进展,诊断试剂性能显著提高,新的检测策略不断出现并逐步推广应用。同时,防治工作的发展也给检测提出了新的挑战,例如,如何提高对急性期、HIV抗体阴性核酸阳性感染者诊断能力;如何在使用暴露前后预防、急性期治疗等新型防治策略、病毒标志物应答受到干扰时进行准确诊断;如何对输入性抗体等新情况实施检测等等。《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自1997年颁布第一版后,分别于2004、2009和2015年进行了更新,每次修订都立足于技术进步和防治需求,适时引入新方法和标准,提出新的应用策略,引领和推动了我国HIV检测技术的普及、提高及规范化应用,满足了防治工作需要。202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再次进行了修订,充分考虑了HIV检测技术和策略的进步及防治工作的发展,使之能够对我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继续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近年来,国内外艾滋病检测技术都有了长足进展,诊断试剂性能显著提高,新的检测策略不断出现并逐步推广应用。同时,防治工作的发展也给检测提出了新的挑战,例如,如何提高对急性期、HIV抗体阴性核酸阳性感染者诊断能力;如何在使用暴露前后预防、急性期治疗等新型防治策略、病毒标志物应答受到干扰时进行准确诊断;如何对输入性抗体等新情况实施检测等等。《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自1997年颁布第一版后,分别于2004、2009和2015年进行了更新,每次修订都立足于技术进步和防治需求,适时引入新方法和标准,提出新的应用策略,引领和推动了我国HIV检测技术的普及、提高及规范化应用,满足了防治工作需要。202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再次进行了修订,充分考虑了HIV检测技术和策略的进步及防治工作的发展,使之能够对我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继续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前 言
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已数十年,随着感染者和临床病人的不断增加、感染人群的变化,艾滋病检测工作量逐渐加大,对监测和检测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承担艾滋病检测的实验室已遍及全国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妇幼保健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军队等各个系统。为了尽早发现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早提供咨询、治疗,同时为适应基层艾滋病检测工作需求,在新的形势下,根据《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等国家艾滋病防治的重要方针政策和十三五防治工作重点,在广泛征求各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在国家卫健委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艾滋病专家的参与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版)》进行了修改、增补和完善,先后组织了4轮专家讨论会,经过2轮征求意见和修改,编制出《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0年版)》(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修订工作立足于我国目前的检测状况,参考发达国家的现行指南,本着既满足目前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际需求,又体现检测技术发展的原则,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增补和完善:(1)新增了检测总流程图、检测样本类型、自我检测及传递检测流程、输入性抗体核酸检测及流程和HIV-2核酸检测;(2)优化了抗体检测流程和不确定结果的随访要求;(3)强化了核酸检测的诊断价值和生物安全;(4)完善了新发感染检测策略、核酸检测策略、婴幼儿诊断及各类检测报告。
所有附表的检测报告仅供实验室参考使用。
本《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批准,下发至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及有关单位。本《规范》将为国家、相关部委下发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各项政策法规的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具体指导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技术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规范》参加编写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科大学、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规范》编写组人员:蒋岩、韩孟杰、汪宁、李敬云、钟平、尚红、邵一鸣、肖瑶、邢文革、姚均、潘品良、邱茂锋、金聪、吕毅、马艳玲、梁姝、王哲、葛红卫、王盈、王露楠、徐晓琴、吴建军、张福杰、吴昊、苏雪丽、廖玲洁、张绍福、张佳峰。
本《规范》 技术统筹联系人:肖瑶。
本《规范》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终止《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版)》。
本《规范》 适用于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
本《规范》 解释权属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致谢:感谢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中华预防医学会在《规范》修订过程中给予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文件下载: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